2018年度清远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已于2019年1月11日完成。根据《清远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现将拟资助项目情况(具体见附表)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9年1月11日至2019年1月18日
二、异议处理
对评审结果提出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注明项目名称和承担单位,并说明理由。提出异议的单位、个人应当注明真实身份。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单位详细地址,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及详细地址。为提高异议处理工作效率,提出异议单位和个人可先将异议内容以电子文本形式发送至以下邮箱qy3377980@163.com。
本次异议受理单位为清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负责对符合前款规定的异议进行调查核实,作出异议成立或不成立结论,并反馈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
联系人:杨舒勃、林子飞
联系电话:0763-3377836 3377980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银泉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科
清远市质监局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