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清远市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

信息来源:
2020-03-25 10:10:36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深入商标品牌战略促进经济发展意见(2018-2022)的通知》(清府办函〔2018229号)的工作部署,规划实施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下达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的任务清单,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知识产权监管和服务职能作用,推进清远商标品牌建设。为便于各县(市、区)开展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建设,我局制定了《清远市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建设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方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清远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以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为抓手,统筹做好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三位一体监管服务工作,构建企业自主、市场主导、政府推动、行业促进和社会参与的商标品牌战略格局,促进品牌经济与产业发展、区域发展深度融合,进一步服务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和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全市建成一批运行良好、成绩突出、经验可推广的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今年首批在各县(市、区)各试点建设1个。围绕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等环节,以点带面、突出重点、注重协调,促进产业集群、商业企业集中区、地理标志产业区、商标密集型产业集聚区等区域品牌培育发展,实现市场监管部门商标等知识产权监管服务职能与基层党委、政府经济发展要求和市场主体商标品牌发展需求有效对接,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主体多元化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主要“市场监管所+”方式,选择市场主体相对集中、商标总量较多、区域经济发展较好的乡镇、产业园区、专业市场、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商标品牌指导服务。

(二)坚持服务规范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应统一悬挂牌匾为***(试点单位规范名称)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落款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年月。有相对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建立基本工作制度,使用统一的业务用表并有记录。

(三)坚持工作一体化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的建设应紧密结合我市系统已有的行政和社会资源,加强与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中心(站)、维权援助中心、知识产权专家库的联动,达到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提升效能的目的

、工作任务

(一)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培训。通过专题讲座、培训、案例研讨,以及微信公众号、宣传栏、企业文化巡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增强市场主体商标品牌意识。

(二)提供咨询服务引导市场主体申请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地理标志产品申报,规范知识产权使用,争创自主品牌

(三)指导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围绕辖区内重点产业、特色产业、优质产业或农业支柱产业品牌,实施分类指导,谋划符合其自身发展需要的商标品牌战略和知识产权规划,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带动技术创新、产品质量提升等全面协调发展。指导市场主体开展知识产权运用,协助开展商标权、专利权的评估交易、质押融资和许可使用等。

(四)提供商标监测服务。依托广东省商标维权援助服务平台,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提供商标续展、异议等综合预警服务。

(五)做好法律援助服务。建立维权机制,接受市场主体有关知识产权维权方面的咨询或投诉举报,指导正确收集证据材料,帮助市场主体弥补商标等知识产权管理漏洞。

()宣传推介本地商标品牌发动市场主体参加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广东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金芒果地理标志产品国际博览会等交易平台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建设是落实知识产权战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举措,也是服务指导市场主体加强品牌培育营销保护的有效载体。各县(市、区)局、指导站建设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工作责任感,把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建设作为增强市场主体商标品牌意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抓紧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夯实基础,如期开展工作。县(市、区)局、指导站建设单位要根据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工作任务,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流程。根据“大专项+任务清单”要求,按时启动、按步推进、到点验收

()及时总结,做好经验推广县(市、区)局、指导站建设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开展情祝、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形成有内容可复制的经验总结,为我市全面开展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提供典范和样板。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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