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清远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信息来源:
2019-01-24 15:50:3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清远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反映。

 

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6月29日 

 

 

 

清远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十三五”规划

(2016-2020年)

 

前 言

当前,我国进入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对食品药品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食品药品安全密切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刻不容缓。为不断完善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提升监督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把我市建设成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示范城市,推动幸福、平安清远建设,按照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战略部署,依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会议精神、《“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广东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2016-2020)》、《清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主要成效和问题

第一节 主要成效

“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围绕科学监管的指导思想,按照“四个最严”的监管要求,顺利完成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理顺部门间职能,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实现了安全监管无缝衔接,构建起市、县(市、区)、镇三级联动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落实相关部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以及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开展自查自纠行动,完善队伍培训体系,深入开展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推进社会共治,坚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底线。“十二五”期间,无发生一起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为我市广大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监管体制机制逐步健全

“十二五”期间,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地方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指导意见,清远市人民政府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进行合理调整,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拟定全市食品安全规划和协调推进实施、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职责”、市工商局“监督管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职责”、市质监局“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生产行政许可和食品、化妆品的强制检验职责”等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理顺部门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关系,完成监管机构改革,健全监管体制机制,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无缝衔接。目前,我市8个县(市、区)均设立了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区)局共设立了38个乡镇级派出机构,干部队伍也得到进一步扩大,公务员编制增加至555人,事业编制增加至53人。农业部门市县两级均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检测机构。同时,全市已聘请城镇社区和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1560人,100%的社区和行政村建立了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并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和制度,明确食品安全协管员宣传引导、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等工作职责,全方位构建起从市到镇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切实实现“责任无空档、监管无缝隙”的目标,确保全市食品药品良好的市场秩序。

二、安全责任体系初步形成

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分别与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通过签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各部门间工作职责,并定期召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各所在地食品、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签订相关责任书,明确企业法人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我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食品药品行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引导其开展自查自纠,不断提升自我管理水平,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意识,建立起“地方政府负总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企业第一责任人”的市、县(市、区)、镇三级联动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追究制。此外,“十二五”期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还印发了《清远市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试行办法》,通过各地政务网站定期对列入“黑名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信息进行公示,进一步拓宽了社会监督渠道,推进了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工作,加大力度落实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而促进了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的构建。

三、监管队伍建设有所加强

我市辖区内市、县(市、区)两级食品药品监管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在专项整治行动方面高度重视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问题,如文明执法、严禁执法扰民等,内部积极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问卷调查、走访服务对象、设置评议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等多种形式开展“正风”行动和公述民评活动,广泛征求单位内部、监管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此外,为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能力,保障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我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积极开展监管队伍建设,建立带帮制度,有监管经验的执法人员与新进执法人员实行“一对一”的定点帮教,利用各种监管时机,手把手地为新进执法人员和协管员传授执法办案实操知识;还开展了一系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业务培训、食品安全和质量管理体系培训、应急管理和行政许可等业务培训,严格执行培训考勤制度,做好登记,保证培训质量。“十二五”期间,我市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大成效,打造了一支“廉政为民,科学管理,高效服务”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

四、监管民生工程不断推进

“十二五”期间,按照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我市大力推进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灭C行动”和“明厨亮灶”工作。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市持证餐饮服务单位共8299间,应进行量化分级评定单位为7478家,已完成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总数7186家,总体量化分级率达96.1%,其中,我市共有1189家餐饮服务单位实施了“明厨亮灶”工程。在食品药品安全试点工程方面,2014年全市完成了10个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试点工程,2015年市政府将51家“农贸市场和较大型超市食品安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列入我市“十大民生工程”,市区、各县城及中心镇范围内38个农贸市场在2015年10月份前完成了食品安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同时,全市13个较大型超市完成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达到“初级食用农产品须经检验合格后才能上市,未经检验检疫食品杜绝入市,有问题食品及时退市”的“三市”要求,初步实现了“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目标。

五、监督执法成效显著

我市稽查执法合作机制的建立,以及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的成立,使案件查办取得新的突破,数量和质量都有较大幅度提高。“十二五”期间,我市先后开展了食品安全“三打两整治”专项行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医疗器械“五整治”、中药饮片生产专项整治和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地毯式检查,发现违规生产经营的单位立刻发出监督意见书或责令整改书,对屡教不改单位作勒令退市处理。截止2015年末,全市“四品一械”立案查处案件共5090宗,罚没款1634.92万元,严厉打击了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整顿了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有力地保障了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六、信息技术化建设稳步推进

“十二五”期间,我市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积极推进药品电子监管,强化信息化技术应用,大力实施药品监管数据库管理,基本做到索证索票和建立进货台账,实现全市58.1%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与省局电子监管平台对接(其中: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总部实现100%对接),纳入药品电子监管。同时,我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各单位配备了食品药品快筛快检设备,要求执法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相关检测技术,快筛快检设备的应用为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效率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

七、宣传教育得到夯实

“十二五”期间,我市坚持以实现社会共治为目标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一方面,通过网站、微博、官方微信、户外大型广告牌、宣传栏、海报、横幅等多途径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积极主动发布食品药品工作动态;还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全国安全用药月等一系列大型宣传活动,营造了全民关注与支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增强了社会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另一方面,我市不断完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制,积极拓宽投诉举报渠道,群众可通过投诉热线、政务网平台、短信平台、12345、12331监督投诉平台进行维权,从而初步形成了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格局,努力构筑全民关注、全民监督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新局面。

第二节 主要问题

当前,我市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硬件条件、监管能力、监管队伍建设、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监管条件较为落后

一是监管人员不足。截至2015年12月,我市食品(保健品)生产企业有330家,加工小作坊有1066家,经营企业(持证)17609家,餐饮经营单位(持证)8299家,药品生产企业(包括医疗机构制剂室)16家,药品批发零售企业有1460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有863家;化妆品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约5112家。总的来说,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对象数量约34755家,而我市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编制只有555名,相当于人均监管企业约62.6家,显然,相对于我市数量庞大的食品药品企业,监管人员数量配备相当不足,从而一定程度上影响食品药品监管效率。

二是监管经费紧缺。例如,部分县(市、区)食品药品抽验专项经费匮乏,影响食品药品安全抽检工作开展。

三是监管点覆盖不全。目前,全市乡镇监管所的布局还不能完全满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需要,基层监管所主要分布在部分乡镇,一个所管辖几个乡镇,且有部分监管所还未正常运作,从而加大了监管难度。

四是执法交通工具严重不足。“车改”后,基层执法车辆减少,每个基层监管所不能保证1辆执法业务车,用车困难致使监管效率严重低下。

二、监管能力仍显薄弱

一是执法装备及检验仪器设备相对不足。特别是新组建的机构,例如全市各乡镇派出机构、食品检验中心等,在办公场所、执法装备、快检仪器设备等方面尤显不够。

二是执法手段有待更新。部分监管单位仍使用传统的监管方式和技术,对食品药品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进行有效监管存在一定的难度,不能从根本上杜绝食品药品安全问题。

三是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薄弱。由于普法宣传不足,加上新《食品安全法》处罚力度大,执法时当事人容易产生抵触情绪,存在引发社会矛盾的风险。

三、监管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一方面,监管人才队伍的稳定性备受考验,由于缺乏工作激励机制、工作量大、任务多、收入差距悬殊等问题,影响监管队伍工作积极性,导致人才流失率增大,主要体现在‘连阳’四县(市);另一方面,由于执法队伍的培训至少需要两至三年时间才能使新人操作熟练,因此新人经验不足会影响监管执法成效。此外,我市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在快筛快检相关仪器和试剂的应用操作水平,以及执法水平等方面也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宣传教育仍需重视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安全培训体系尚不健全,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对各级监管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仍需加强;不少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文化水平低,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意识淡薄,对制假售假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缺乏社会责任感,对监管工作不理解、不配合;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食品药品安全基础知识水平薄弱,对于政府相关平台关注度低,要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必须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第二章 总体思路与建设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四个最严”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平安清远”这一核心任务,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监管、统筹规划、社会共治的原则,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审批和风险监管体制。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技术含量,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监管信息公开制度,实现“监管科学化、监管全程化、执法规范化、信息公开化”目标,严把食品从农田到餐桌、药品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努力构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示范城市。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积极响应把广东建成食品药品最安全省份之一的号召,为实现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第二节 建设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食品药品监管坚持以人为本,以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基本出发点,坚持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工作的落脚点,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驾护航。

二、坚持科学监管的原则

在广泛调研、深入研究基础上,充分了解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现状、问题和特点,借鉴国际国内相关地区先进技术和经验,改进监管技术,丰富监管手段,健全监督机制,科学完善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

三、坚持统筹规划的原则

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和现有资源,统筹规划,优化资源配置,突出重点建设项目,推动区域协同监管,促使有效资源和规划效益的最大化。同时,坚持节约高效,避免重复建设,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整体能力。

四、坚持社会共治的原则

坚持社会共治,要充分发挥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主导和引导作用;要强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帮助企业提高管理素质,促进示范性企业的形成,组织企业相互参观学习;要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普及水平,要充分调动第三方监督机构、消费者、新闻媒体和行业协会的监督积极性,逐步形成“政府有效监管、企业自我约束、行业加强自律、社会广泛参与”的食品药品安全共治格局。

五、坚持风险预防为主、防控为辅的原则

树立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管理的科学理念,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交流、预警及处置“五维一体”的风险监测机制。实行日常监管和定期开展风险排查与监测有效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利用日常检查、飞行检查、专项行动和日常抽检等工作找准风险点,并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控制和有效处置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第三节 建设目标

到2020年,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基本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条块无缝对接”的全过程监管网络,监督管理能力明显提升;建立诚信管理与风险防控体系,监管措施成效显著;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可追溯体系初具规模;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明显提升,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显著提高;基本建立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位居全省前列。“十三五”期末,各项建设目标是(详见表1):

一、监管机制健全,监管能力大幅提升

通过五年努力,构建好政府、监管部门及企业三者的责任体系,借助机构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乡(镇、街)监管机构,解决编制不足的矛盾,壮大基层监管队伍。逐级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提高食品药品监管能力与应急管理水平,促进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

(一)监督管理能力明显提升。食品药品监管覆盖所有乡镇(街道),市、县(市、区)、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执法装备配备基本实现标准化。通过选调、定向招录等方式补充专业监管人才,实现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素质过硬的具体目标。到2020年监管队伍专业技术人员率达65%,大专以上人才率达100%,单位组织年度专业培训次数6次以上,人均每年度接受各类知识培训次数达6次以上。   

(二)应急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应急管理工作,建立起快速响应的应急管理机构和训练有素的人员队伍,并建立起跨部门、跨区域的应急管理体系,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取得长足进步。

(三)监管技术支撑能力明显提高。按国家总局、省局标准配齐配强检测仪器等装备,建设好食品检验“两核”工作即英德、连州食品检验分中心建设,完善风险监测网络。按照国家标准评价,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合格率到2020年末可达97%以上,高风险对象可实现100%全覆盖监管。 

二、抽检覆盖和合格率高,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一)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持续提高。食品药品重点品种的监测合格率排名位于全省中上游水平且稳步提高,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率零增长。

(二)食品药品安全诚信管理逐步完善。100%的生产企业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用档案,100%的经营企业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推行信用分级管理和“黑名单”管理制度。

(三)食品质量抽检覆盖率、合格率保持高水平。到2020年,全市食品生产企业抽检覆盖率要达到100%,内在质量合格率要达到97%以上;持登记证食品生产小作坊抽检覆盖率要达到100%,到2020年末,内在质量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

(四)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快筛快检,尤其是重点食用农产品快检,并做好快检信息公示。按照全省对农贸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部署,结合本市实际,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对重点食用农产品进行快筛快检,及时筛查发现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公示快检信息,依法处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充分发挥快检的“防火墙”、“过滤网”作用,强化市场准入关,提升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水平。

(五)流通环节食品抽样和检验覆盖率达到较高水平。对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风险品种的抽样和检验覆盖率达到100%。

(六)药品质量抽验覆盖率及合格率保持高水平。药品质量监督性抽检靶向命中率达到较好水平;药品质量抽验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年抽验覆盖率达到100%。

(七)化妆品抽检率和覆盖率达到较高水平。加强化妆品质量监管,化妆品生产企业年度抽检覆盖率达到100%。

(八)医疗器械抽验覆盖率保持高水平。保持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严格监管,医疗器械生产100%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医疗器械质量抽验覆盖保持高水平。无菌、植入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率达到100%。

三、落实监管责任,可追溯体系初具规模

(一)推动食品药品企业许可证登记管理完善,保证企业主体合法。辖区内食品药品生产、销售、流通等企业依法持有有效许可证,持证率达100%。

(二)充分发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监管的“抓手”作用,组织和协调有关成员单位落实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加强与农业部门监管合作,强化食用农产品源头监管,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推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加强与出入境检疫检验等部门对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合作,对本市进口食品实施全程监管,完善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管理。

(三)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全程监管及网格化监管。结合本市实际,科学划定市、县(市、区)、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网格,合理配备监管协管力量,做到“定格、定岗、定员、定责”。对食品从农田到餐桌,对药品从生产实验室到医院实施全过程监管,尤其对食品药品生产加工过程实施更严厉的监管。

(四)可追溯体系初具规模,企业主体责任体系日益成熟,过程追溯不断完善,保证责任落实。建立食品药品召回制度,保证应召回食品药品召回率达100%。

(五)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落实法定责任和义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做到合法、依规生产,诚信经营。强化食品药品质量监管的同时,执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职”。

四、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到2020年末,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机制、群防群控机制与投诉举报制度。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公众宣传及普法教育工作卓有成效,生产经营单位质量安全意识显著提高,行业协会健康发展,机制完善,行业自律能力明显增强。公众充分发挥参与的积极性与监督作用。在社会共治格局下,实现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第三章 总体布局与主要任务

“十三五”期间,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要牢固树立科学监管和从严监管理念,实施“两提、三建、四加强”的总体布局,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创建“平安清远”,争当全国食品药品安全城市。

第一节 “两提”

一、提升监管队伍素质

“十三五”期间,全市建成一支布局合理、监测专业、整治有力的监管梯级队伍。一是主动参与国家和省人才培养计划,建设与现代化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相适应的综合管理和专业人才队伍。加强检验人才队伍和监督检查员队伍建设,明确检查员的岗位职责、条件要求、培训管理、绩效考核等要求。完善我市乡镇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充实乡镇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建设好、管理好基层食品药品协管员队伍,通过制定和落实协管员的聘任管理、岗位职责、考核办法、奖惩措施等规章制度,让协管员承担协助执法、排查隐患、报告信息等职能,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教育培训体系,拓宽教育培训渠道,加大培训力度,尤其是加强基层所监管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和监管业务技能培训,加强标准化监管队伍建设。在保证培训质量的基础上,提供更多的实习实践机会,帮助监管员尽快熟悉岗位职责。三是加强高层次人才和专门急需人才引进和培养,鼓励和支持在职人员再培训学习,从而从本质上提高监管质量。

二、提高监管保障水平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加强基层监管规范化建设,提升基础设施和执法装备水平,切实改善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系统的监管条件。按照城乡一体化建设要求,推动乡镇基层监管所设施设备建设。加大对基础设施的经费投入,根据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实际需要,建设好基层监管所和克服车辆定编困难,加强执法车辆配备;强化硬件基础设施的技术支撑,以互联网、电子技术为依托,与时俱进更新执法装备与快检仪器等,为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保障执法装备齐全、专业、先进。

第二节 “三建”

一、建设食品药品企业信用体系

增强全社会食品药品安全诚信意识,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营造食品药品安全诚信环境,充分利用公共媒体,及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监管信息。建设食品药品企业信用体系,完善征信系统,逐步建立企业信用记录、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和食品信用分级分类标准,“黑名单”纳入社会征信体系,实现对失信者的联合惩戒,发挥食品药品企业信用体系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规范、引导和督促功能。

二、建设食品药品风险评估体系

坚持安全评估与风险预警相结合,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网络直报系统和预警发布系统,强化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和日常监管,推进快筛快检技术在监管中的应用,消除安全隐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药品监督抽检合格率保持较高水平,实现系统性的风险评估和监测。积极与高校、科研院所和其他相关专业机构等社会第三方合作,加大对食品药品风险评估体系的技术支持,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风险评估的精准度,依法开展食品药品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工作。

三、建设食品药品信息化监管体系

依托全省“智慧食药监”平台,建设全市食品药品基础信息共享系统,形成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通报、应急处理、行业发展分析和社会公众服务于一体的网络协同工作环境。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建立以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并举的食品药品信息公开平台,实现信息及时发布,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提高行政效能。逐步建立和完善包括餐饮单位“明厨亮灶”监管系统、食品药品安全追溯系统等业务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准确预警、快速反应、全程监控与信息化监管。

第三节 “四加强”

一、加强建章立制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积极建言献策,推动国家和省局法律法规的完善。从行政执法的可行性出发,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做好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工作;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法规,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法律保障。同时,要从全市的角度出发,建立起一系列完整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食品药品安全舆情掌控处置管理办法、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监管业务工作指引等,做到“有制度就有流程,有行为就有痕迹”,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统一性和可操作性,实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依法行政,规范监管。

二、加强专项整治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严惩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在食品安全上,加强对生产经营消费环节的监督,落实对食用农产品、互联网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的专项整治行动,促进其有序、规范、健康发展。开展打击生产经营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查处生产经营环节如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等食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深入开展对农村食品市场、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的专项整治,尤其把食用农产品、水产品作为农贸市场监管的重点品种,从源头上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流向校园,对危害食品安全“潜规则”和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严管重打的高压态势。在餐饮服务单位实施“明厨亮灶”工作上,落实国家食药监总局、省食药监局的工作方案,切实按照“因地制宜,重点突破,分类实施,有序推进”的工作原则,探索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工作方法。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加大对农村食品专项整治力度,确保农村食品安全。在“四品一械”安全监管上,继续突出以高风险产品(生物制品、疫苗类药品等)、问题药品(抽检不合格药品、召回药品、回收药品)为重点,加大力度打击药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以建设化妆品安全治理示范区(街)为纽带,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及使用环节的事中事后监管及专项整治,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及使用监管,尤其是加强经营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以及体外诊断试剂专项整治,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威慑力。扎实推进餐饮和保健食品经营量化分级评定工作,做到监管有重点,实现高效监管。

三、加强社会共治

按照“着力媒体、借力社群、属地担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思路,加强与新闻媒体交流合作,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与网站、微博、微信及移动APP等新兴传播载体,构建多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格局;加强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教,在学校、社区和农村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重大科普宣传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诚信经营;加强对食品药品相关行业协会的指导和扶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参与行业管理、促进行业交流,推进技术创新等方面的重要积极作用;鼓励公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网上投诉举报机制,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批评、建议的渠道,逐步实现政府、群众、行业协会、媒体等社会力量聚合,提高基层监管水平,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四、加强责任落实与协作

按照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和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落实监管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高效统一的工作协调机制和联动机制,加强监管部门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各领域、各环节的全程有效监管;消除监管盲点,实现8个县(市、区)、80个镇(乡)及5个街道办事处的有效协调与合作,落实具体工作责任和工作经费,保证监管触角得到有效延伸,建立协同作战、齐抓共管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新局面。“十三五”期间,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镇/街)、示范店(点),形成点、线、面相结合,多层次、全方位、全业态的食品药品安全示范群体,发挥典型示范单位的辐射带动作用,帮扶落后地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针对跨市及省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应建立互访机制,相互考察、观摩,密切关注各类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各自工作中的热点敏感问题,反馈发现的食品药品质量隐患;建立典型个案和突发事件联防处置机制,积极协调、互信合作,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建立技术交流制度,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检测技术水平。   

第四章 重点建设项目

第一节 构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平台 

为适应食品药品监管新形势,提高食品药品的监管效能,参照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的《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发展规划(2015-2017)》,大力推动“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新理念与监管工作的深度融合,广泛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终端等新一代互联网技术,切实加强我市食品药品监管的信息化建设。

一是配合建设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数据平台。协助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建立涵盖食品药品安全监测、评估、监管、科研等领域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数据平台,完善相关科室的体系架构建设,实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实时开展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应急管理、信息发布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并逐步实现与地方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移动终端的实时链接,提高我市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风险的快速反应能力。通过食品药品追溯系统,在超市、农贸市场和药店等食品药品销售点推广扫描产品二维码的简易快捷的监管方式,实现对市内食品药品经营主体和单位的信息化监管,如:市民可通过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产品对应的二维码即可看到产品的相关信息。

二是运用监管信息系统。依托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智慧食药监”建设平台,开发“云”监管系统,运用手机APP搭建电子档案平台,实现对餐饮行业、药品流通行业的日常监管,并采集现场监管现状和执法检查情况等数据实时上传到“云”端,实现资源共享。同时,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现有统一数据中心的基础上,协助完善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新型数据中心,融合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系统、食品药品检测评估系统和食品药品安全投诉服务系统,最终形成“一个中心,三大平台”的监管格局,并与省级食品药品监管数据中心相衔接,覆盖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形成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四级信息化系统,对重点产品、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和重点运输环节开展实时视频监控,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行远程监管,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实现科学监管,确保饮食用药安全。

第二节 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检测及评估体系

充分考虑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区域的特点和要求,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层级设计方案,建立健全延伸到我市各乡镇及社区的食品药品安全监测体系(含食品药品快筛快检),依法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预警等工作,定期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总体状况信息。建设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网络直报系统和预警发布系统,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市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

一是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依托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和市食品检验中心,建设省内先进的食品药品检验室,实验室条件达到国家“十三五”规定标准,力争通过国家实验室认证。

二是强化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优化整合食品安全区域性检验检测资源,建立“一心两核”食品检(监)测体系。着力统筹管理,不断完善监督检查与抽检结合机制。探索构建全市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工作管理机制,推进全市抽检工作一盘棋,减少重复抽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统筹安排全年监督抽检工作,突出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滥用和非法添加、致病菌、重金属、污染物质等安全性指标以及舆情监测、监管发现问题尚无标准项目,增加高风险品种抽检频次,如食用油、肉类、乳制品、饮料、婴幼儿食品等高风险食品每季度抽检一次,蔬菜、水果、兽禽肉等鲜活食用农产品每周抽检一次,大力提高监督抽检的靶向命中率、问题发现率和不合格产品处置率。合理安排抽检经费的使用进度,确保顺利完成年度抽检任务。加快完成全市食品药品专业化抽样队伍建设,提高抽样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强化抽检结果及处置情况的跟踪与公布,确保及时、准确、规范地向社会公布。加快推进监督抽验信息化建设,建设覆盖各个环节的监督抽验信息化管理系统并有效应用。

第三节 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社会共治体系

实现政府、企业、消费者、媒体、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共治,是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途径。加强社会宣传引导,由政府牵头,多方联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主题宣传活动,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进社区、学校、企业、机关、工地和农村,充分利用清远主流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知识和维权意识,引导群众安全消费、主动监督,并积极参与相关志愿服务等活动。拓宽有效投诉举报渠道,将12331投诉举报、行风政风热线等诉求渠道纳入12345市民服务热线;开通网络监管平台(如微信互动、微博举报),除定期推送信息外,平台还具备查询和互动功能,用户可利用文字、语音等多种方式,与政府监管人员交流互动,并可随时随地举报违法违规现象,同时保证举报安全、举报有效,实施多渠道监督。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和采用信用评级手段,一旦食品药品安全举报事件得以证实的,按情况给予一定奖励。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实行信用评级和“黑名单”公布制度,并建立起与国家、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之间互联互通的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数据库,形成食品药品诚信体系。强化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鼓励食品药品企业诚信生产经营。支持行业协会制定行规业矩,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提高食品药品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负责人和主要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安全管控等方面的培训。鼓励社会各界参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营造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人人受益的共治氛围。

第四节 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深化体制改革,不断职业化干部队伍,优化食品药品干部队伍的专业、学历、年龄结构,不断加强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培训及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基层监管队伍培训制度,通过创新培训等激励机制,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的执法水平,建立一支专业化水平高、应急能力强的监管队伍。到2020年,力争我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00%人员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部分专业对口人员达到65%。同时,不断加强党员党性培养,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和监督,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力求打造廉洁高效的食药监文化,培育文明和谐的工作氛围,形成风正心齐、拼搏奋进的食药监新风貌。此外,通过职业教育,加强实验室科研和检验检测技术领军人才培养,提高检验检测技术人才队伍的总体水平。

第五节 深化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十三五”期间,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国际交流,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先进的监管经验。积极引进国际先进的监管技术,努力培养一批精通专业知识、掌握国际先进技术、熟悉国际通行管理的监管人才,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和制度改革,加强国际监管合作。

一是积极对接《清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加强“十三五”期间涉外食品药品重点项目的监管。例如,协助开发区、广清产业园推动与乌克兰、德国、韩国、香港、澳门等国家(地区)在生物医药产业方面的合作,加强与上述国家(地区)在医药生产和流通环节监管的经验交流,保障药品安全。

二是积极实施“走出去”和“请进来”战略,出访澳大利亚、新西兰、欧洲等发达国家(地区)。同时,邀请外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官员和技术专家来华交流,积极借鉴外国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的先进经验,加强在监管人才培养、先进技术引进,机制体制改革等方面的合作。

   

第五章 保障措施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社会民生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我市各级政府要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好以下各方面工作,确保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十三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与任务顺利完成。

第一节 加强领导,保障规划落实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领会、把握我市食品药品监管规划思路;要按照本规划提出的总体要求、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周密部署,科学分解任务。特别是对于重点项目,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进行落实,指定专门负责人做好跟进、协调、督促、检查。同时,做好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价工作,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第二节 深入宣传,培育安全意识

“十三五”期间,我市要进一步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宣传栏、微信等各种形式和途径来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强化生产经营者的守法自律意识,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实事求是地向社会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信息,及时曝光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全民共建意识,为实现社会共治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三节 创新机制,确保经费到位

建立起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相匹配的财政经费投入保障机制,通过各级财政支持,引入市场机制,鼓励企业自我投入等多种渠道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尤其要确保“十三五”期间重点项目资金到位。同时,加强对项目建设经费监督管理,确保资金高效、合法合规使用。

 

第四节 优势互补,提高监管效能

优化现有检验检测机构的设备配置,提高检测能力。积极培育和引导第三方检测机构建设,引导发展独立、公正、权威、公信的检验检测服务业,实现第三方机构和职能部门检验检测机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结果互认、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检验监测体系。

第五节 严格考核评估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各项规划任务。要将本规划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对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的考核评价内容。市食安办牵头对本规划执行情况及时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确保规划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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