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清远市2020年中小微企业服务券服务机构的通知

信息来源:
2020-04-07 15:56:20

高新区企服局、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0年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工作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20〕243号)和《关于开展清远市2020年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工作的通知》(清工信函〔2020〕53号)的要求,我市开展了服务券服务机构备案登记工作,现将通过备案登记的市级服务机构名单予以公布,并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6家)

  我市共有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6家(具体名单见附件1)。根据规定,省级示范平台可在全省范围内接收服务券,仅可发布被认定的服务类型产品。

  广东鹏程万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和广东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由于已申请市级服务机构,仅可在清远市范围内接收服务券,其提供的服务类型不受被认定的服务类型的限制。

  二、市级服务机构(共46家)

  我市服务券承办单位清远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于3月16日至3月21日开展了清远市2020年中小微企业服务券服务机构备案登记工作,经服务机构自愿申报,承办单位审核、公示等程序,广东鹏程万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等46家服务机构(具体名单见附件2)通过备案,被列为我市开展2020年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工作的市级服务机构。

  三、工作要求

  (一)我市省级示范平台和通过备案登记的市级服务机构请按相关通知要求及服务券操作指南,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968115.cn)服务券管理系统完成注册、发布产品(已注册过的服务机构可直接登录,更新资料提交审核),配合做好2020年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工作。

  (二)请有意向享受服务券扶持政策的企业,登录服务券管理系统,完成在线注册、上传资料,经核对通过后,企业获得服务券申领资格。

 

 

附件1:省级示范平台名单(清远市).doc

附件2:市级服务机构名单.doc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3日

 

(联系人:李家安、成远清 电话:3364322/35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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