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省各人民团体,省法院,省检察院,中直驻粤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支持我省中小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现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复工复产
1.保障复工复产防控物资。
3.拓宽招工渠道。
二、阶段性降低中小企业运营成本
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不能正常经营的民营承租企业免收第一个月租金,减半收取第二、三个月租金,确保减免租金落到实际经营承租户。鼓励有条件的国有单位适当延长租金减免时限。对疫情防控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示范园区,各地可给予一定运营补贴。
6.降低税费成本。
三、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11.纾解现金流压力。
15.优化小额贷款服务。
本文件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小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各项政策措施除有明确规定的时限以外,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附件:
政策措施分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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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政策措施 |
责任单位 |
1 |
保障复工复产防控物资 |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
2 |
取消超出防疫必要的复工复产条件和要求 |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
3 |
拓宽招工渠道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工商联,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
4 |
降低用工成本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5 |
降低租金成本 |
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
6 |
降低税费成本 |
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
7 |
降低社保成本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税务局 |
8 |
降低水电气成本 |
省发展改革委,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
9 |
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
10 |
加大工会经费返还补助力度 |
省总工会 |
11 |
纾解现金流压力 |
广东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
12 |
加大贷款支持力度 |
广东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
13 |
用好中国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 |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
14 |
利用供应链融资 |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
15 |
优化小额贷款服务 |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
16 |
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力度 |
省市场监管局 |
17 |
支持担保融资和租赁融资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
18 |
充分发挥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功能 |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
19 |
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力度 |
省科技厅 |
20 |
加大生产型外贸中小企业支持力度 |
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
21 |
加大文旅体中小企业支持力度 |
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省财政厅 |
22 |
加大清欠工作力度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
23 |
降低违约风险 |
省贸促会、省法院 |
24 |
慎用强制措施 |
省委政法委 |
25 |
加大法律服务力度 |
省司法厅、省工商联 |
26 |
加强政务服务保障 |
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