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集对象为辖区内从事制造业的企业法人。
二、月度采集频率为每月1次,季度数据采集频率为全年4次。季度采集月份分别为2019年7月(第一、二季度)、2019年10月(第三季度)、2020年1月(第四季度)。临时性任务另行布置。
三、数据采集频率为月度、季度和临时性任务:
序号 |
表名 |
报告期别 |
企业数据开始报送时间 |
企业数据报送截止时间 |
地市工作机构数据审核截止时间 |
1 |
企业基本情况表 |
企业注册后即可填报,此后按照最新采集任务核实更新 |
月度任务:地市工作机构需在次月6日前完成数据审核,做到随报随审。 季度任务:随同各季度数据处理时间。 临时性任务:另行布置。 |
||
2 |
企业生产经营调查问卷 |
月报 |
当月28日 |
次月4日 |
次月6日 |
3 |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情况表 |
季报 |
一季度:2019年7月15日 二季度:2019年7月15日 三季度:2019年10月15日 四季度:2020年1月10日 |
一季度:2019年7月21日 二季度:2019年7月24日 三季度:2019年10月24日 四季度:2020年1月23日 |
一季度:2019年7月26日 二季度:2019年7月28日 三季度:2019年10月28日 四季度:2020年2月4日 |
4 |
企业高质量发展调查表 |
四、企业可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采取网上填报方式
1、月度填报网址:http://www.gdztc.gov.cn,在“企业情况综合平台”完成改造之前,月度任务和临时性任务继续使用“重点企业直通车信息交流平台”,平台切换时间另行通知。
2、季度填报网址:qyzh.gddsj.gov.cn,提交采集信息,季度填报的也可采取纸质(加盖企业公章)填报方式,将填好的报表交由所在地县(市、区)工信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镇政府、街道办等部门或服务机构(仅限:清远市计算机学会、清远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阳山县中小企业服务协会)代录上报。
五、企业应当真实、准确、及时填报报表,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
六、采集的数据仅限用于制造业企业情况综合工作,不作为任何单位对企业进行考核或处罚的依据。
七、数据采集中如有违法违规行为,请向清远市工信和信息化局举报。举报电话:0763-3363717。
特此通告。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