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9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项目资金申报的通知

信息来源:
2019-04-10 17:12:37

高新区企业服务局,各县(市、区)工(经)信(促)局、财政、税务、统计局,广清产业园经济发展局: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粤经信技改〔2015〕439号)以及《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工作指引的通知》(粤经信技改〔2015〕490号),现组织全市开展2019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项目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9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项目资金主要是对在2016年度和2017年度已进行完工评价技术改造项目,并且符合奖补条件的工业企业进行奖补。2018年1月1日以后完工的技改项目暂不受理。

二、申报材料

各项目单位按照粤经信技改[2015]439号、粤经信技改[2015]490号、粤经信技改函〔2017〕19 号、粤经信技改函〔2018〕37 号要求提交材料到属地工信部门。需提交的材料要求见附件1。

三、报送和审核程序

(一)项目单位提交申请

1.企业递交事后奖补(普惠性)申报材料至属地信部门,同时在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监测系统(网址:https://210.76.73.15/portal)填报申报信息,截止时间2019430过期视自动放弃申报。

2.项目单位登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76.68.154:7001/SpecialWeb/index做好项目入库工作,该系统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企业使用手册详见附件4

(二)各县属地组织部门审核(工信、财政、税务、统计部门)。

1.各县(市、区)信部门收集企业申报材料,并联合属地财政、税务及统计部门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奖补资金预核算。同时登录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监测系统(网址:https://210.76.73.15/portal完成项目的审核工作。

2.请各地税务部门提供并核定各项目企业完工前一年及2018年度的主体税种入库税收额(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计算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加盖单位公章后送属地工信部门(含电子版)。原已经审定的项目企业计算基数额不得变动。

3.财政、统计部门按照各自分工做好申报项目的审核工作

4.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认真做好项目资金的申报和审核的组织工作,汇总收集各项目企业申报材料和财政、税务、统计部门审核意见,于65日前请示行文通过OA报我局,请示附件材料见附件。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qyjz3364392@163.com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粤经信技改函〔2018〕37号文,第三方出具的奖补资金预核算表直接提供给属地部门,不再由企业在申报材料中提交。

2.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于2019年6月5日前将所有材料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式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电子光盘一式一份(请贴标签注明项目单位及项目名称)。

3.市工信部门根据各地上报材料组织市财政、税务、统计进行审核。完成审核、公示、报批后下达资金计划。

联系人:市工信局,黄玲,3371610。

 

 

    附件1:2019年申报事后奖补普惠性材料要求

    附件2:相关表格

    附件3:相关政策   

    附件4:附件4: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使用手册(企业版)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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