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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2019-08-14 10:24:47

便函〔2019〕326号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节能服务机构,有关企业:
  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节能诊断服务行动计划》(工信部节〔2019〕101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已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公布)要求,帮助企业发现用能问题,查找节能潜力,提升能效和节能管理水平,促进工业能效提升和绿色发展。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编报地区计划
  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2019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计划,初步确定本地区拟接受节能诊断服务的企业数量及所属的行业、领域,根据地区工业规模、结构和企业数量,原则上每个地区不少于5家。填写《2019年度节能诊断服务工作计划表》(见附件1)。
  二、诊断组织申报
  有关行业协会、节能服务机构、工业节能绿色发展评价中心、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机构和节能技术装备生产企业等市场化组织,按照自愿原则,于2019年7月23日前向属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提交《2019年度节能诊断服务市场化组织申请表》(见附件2)
  三、推荐诊断组织
  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一批业务强、资质优、信誉佳、在本地区有丰富经验的市场化组织,参与节能诊断服务工作,填写《2019年度节能诊断服务市场化组织推荐名单》(见附件3)
  四、节能诊断服务工作实施
  工信部将会根据我省的年度工作计划确定纳入国家重点诊断服务的企业数量,通过招标确定提供国家重点诊断服务的市场化组织,下达国家重点诊断服务任务书,明确接受诊断服务的企业名单及对应提供诊断服务的市场化组织。
  五、工作要求
  (一)确保企业自愿参与。开展节能诊断服务工作必须遵循企业自愿参与原则,不得强制增加服务内容,增加企业额外负担。
  (二)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19年7月25日前向报我厅(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报送附件1-3。  
 
  附件:1.2019年度节能诊断服务工作计划表
     2.2019年度节能诊断服务市场化组织申请表
     3.2019年度节能诊断服务市场化组织推荐名单
     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节能诊断服务行动计划的通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7月18日
 
  (联系人:肖振乾,电话:020-83133337,邮箱:xiaozhenqian630@qq.com)
 
  便函〔2019〕326号附件1-4.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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