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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信息来源:
2021-12-15 10:36:18

导读:
今年10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发改环资〔2021〕1524号)。方案发布后,国家发改委邀请了国内权威的机构及专家对方案进行了解读,我会作为全国首个以清洁生产命名的省级专业性社会组织也受到国家发改委的邀请,协助对方案进行解读。由我会黄建平会长主笔的《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助力实现双碳目标》解读稿近日在国家发改委官网进行了发布,具体解读稿内容附后。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清洁生产是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的有效手段,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推动了污染防治从单一的“末端治理”向“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综合利用”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转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清洁生产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等规划政策文件,均对清洁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握“十四五”清洁生产工作方向、推动清洁生产事业不断向前的重要文件。

       一、注重减污降碳,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2020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国际场合宣示中国力争于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提出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并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强调要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尽快出台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方案》基于新形势新要求,在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八字方针的基础,将“减污降碳”作为“十四五”清洁生产工作的又一新目标,并且提出“研究将碳排放指标纳入清洁生产审核范围”,全力推动各行业各领域提前谋划、抓紧行动,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力量。

  清洁生产审核是推动清洁生产最主要的方式和重要抓手,通过对企业生产、服务全流程的调查诊断分析,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降低能耗物耗、减少污染物产生、提高生产效率和资源化利用废弃物的方案,并推动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落地。减污降碳与节能节水节材、降低能耗物耗、资源综合利用等具有同根同源性,通过推行清洁生产,可有效发挥节能降耗与减污降碳的协同效应。另外,随着全国碳交易市场逐步建设完善,更多行业企业将纳入碳交易体系,企业需对自身碳排放量进行准确核算,而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中会系统开展测量,统计分析企业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等相关数据,可同步核算企业的碳排放数据,分析企业碳排放的重点环节,提出针对性的降碳措施。目前,广东省已开始探索尝试在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中增加碳排放核算专章的内容。《方案》的发布实施,会引导更多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助力我国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二、强化科技支撑,培育壮大清洁生产产业

  《方案》针对性提出了“加强清洁生产科技创新和产业培育”,有助于破解推行清洁生产的瓶颈,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积极性,有助于推动清洁生产产业健康发展。自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各行业企业推行清洁生产真正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并不多,缺乏清洁生产科技创新能力是重要的原因之一。有些企业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工作的热情逐渐降低,部分原因是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更新迭代缓慢,无法满足企业需求。因此,要加强清洁生产关键技术创新、推广和应用,要依托重点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清洁生产关键共性技术合作攻关,推进清洁生产技术、装备、产品研发及产业化。

  同时,清洁生产科技创新也是培育壮大清洁生产产业的基础之一。《方案》中提出要“加强科技创新引领、推动清洁生产技术装备产业化和大力发展清洁生产服务业”。这些内容使清洁生产产业的内涵和范围更加清晰,为壮大我国清洁生产产业提供了方向。

  三、坚持全面覆盖,系统推进各领域清洁生产

  自清洁生产促进法实施以来,我国清洁生产工作主要在工业领域开展,强调工业生产全过程的能源节约和污染防治。但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我国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及居民生活方式变化,农业、服务业等领域的资源能源消耗日益增长、污染问题逐步加剧,这些又成为影响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深化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和公共机构节能,强化农业节水增效,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因此,需加快并系统推进工业、农业、建筑业、服务业等领域清洁生产。

  北京、广东等在深入推进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基础上,在服务业、农业等领域也有所尝试,但各项工作并不深入,以广东省为例,服务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数量仅占清洁生产审核企业总数的6%。《方案》立足工业,强调农业,兼顾建筑业、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等,提出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的要求,专门增加了“加快推进农业清洁生产”的章节,设置了“农业清洁生产示范工程专栏”,提出了实施节水灌溉、化肥减量替代、农药减量增效、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膜回收处理等重点示范工程方向。现阶段我国面临的绿色低碳转型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大力推广农业、服务业、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业等领域清洁生产意义重大。

  四、创新方法模式,健全清洁生产推行机制

  《方案》中“深化清洁生产推行模式创新”的篇幅不多,但信息量很大,可概括为清洁生产审核方法创新和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创新两个方面。

  在清洁生产审核方法创新方面,提到了对部分企业可适当简化清洁生产审核流程。目前随着审核工作的深入推进,特别是清洁生产审核工具的不断开发和完善,为快速清洁生产审核提供了技术支撑。广东省在“十三五”期间实施了差别化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包括对于生产工艺简单、环境影响较少的企业,可以简化审核流程。这种制度不仅可以在更广的范围内推广,而且有进一步研究探索的空间。同时,《方案》提到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行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整体审核试点”。整体式清洁生产审核是从更高的维度和层面开展工作、统筹协调,通过产业生态学、循环经济等可持续发展理论与清洁生产的融合,在挖掘单个企业清洁生产潜力的同时,从企业间的关联和整体规划管理等角度进行分析,发掘企业间和行业层面、区域层面整体的清洁生产机会,以此提升整体的清洁生产水平。对于整体式的审核模式,我国部分省份已率先开展了相关工作,如广东省研究出台了《广东省电镀工业园区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天津市出台了《工业园区清洁生产评价规范》,四川省开展了“四川省工业园区推进清洁生产审核试点示范项目”等,这些工作都可为整体式清洁生产审核模式提供借鉴。整体式清洁生产审核是清洁生产今后一个很有意义和价值的方向,这要求相关主管部门和清洁生产从业者加强对相关的标准规范、具体模式和保障政策等方面的研究与制定。另外,《方案》首次提出以自愿性清洁生产评价认证模式与传统的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相结合方式,多方式创新推动清洁生产审核,这将会使今后清洁生产审核的参与方更加广泛,审核模式更为多样。

  在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创新方面提到“积极推动清洁生产审核与节能审查、节能监察、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等管理制度有效衔接”,清洁生产审核的原理和方法,对企业的能耗、物耗和产排污量进行深入诊断分析,并对相关技改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分析,从理论上讲完全可以对能耗、排污量等数据的核定和技改方案的确认起到重要补充作用,以此实现与节能审查、节能监察、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等管理制度的有效衔接。这种制度衔接不仅可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提高清洁生产审核的效率和针对性,充分发挥清洁生产工作源头控制的作用,而且还可为排污许可等管理制度实施提供科学支撑,为排污许可的管理制度的规范实施与后续管理奠定基础,同时在简化流程和工作量方面也会产生积极作用。

  五、加强整体谋划,探索清洁生产区域协同推进

  《方案》中提出的“探索清洁生产区域协同推进”是清洁生产工作从更广的视角,进一步开拓空间、打破行政区域边界的尝试。建立清洁生产区域协同推进机制,有助于整合重点区域内各自的生产优势,在整体产业布局下,为行业、区域整体清洁生产水平提升提供指导方向、操作手段以及法律保障,为国家战略发展重点区域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提供持续动力。在区域协同方面,一些区域已经进行了尝试,如《北京市2019年清洁生产促进工作要点》中提出,“要以总部在北京、生产工厂(非独立法人)在津冀地区的制造企业作为首批试点对象,探索建立京津冀清洁生产伙伴关系,在这方面将推进1家单位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另外,清洁生产区域协同推进模式应该是多样的,粤港两地一直联手推动清洁生产以促进区域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清洁生产伙伴计划”,建立粤港清洁生产长期协同推进机制,深入推动粤港两地企业在清洁生产的合作。

  以往清洁生产更注重企业以及各行业为限的推动,属于点、线层面的推行,园区等整体清洁生产可以算是面上的推行,而《方案》中清洁生产区域协同推进将由点、线、面提升到更高的一个维度,比如推动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以及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工作。清洁生产区域协同推进应该是“十四五”期间乃至今后更长时间我国清洁生产推进的重要方向之一,其具体模式值得深入研究和探索。相信未来国家一定会推动建立清洁生产协同推进机制,支持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战略发展重点区域开展清洁生产技术、政策交流与互补。

  六、借助各方力量,形成推进清洁生产良好氛围

  《方案》中提出的“依托省级清洁生产中心和相关社会组织,加强地方清洁生产能力建设”做法值得全面推广。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是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纽带,具有联系政府、服务企业、促进行业发展的功能。“十四五”时期应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公益组织、行业协会等广泛宣传清洁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规范、管理制度和典型案例等,开展经验交流和技术推广,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行清洁生产的良好氛围。

  清洁生产是协调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保护的有效途径,对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清洁生产工作也进入了新时期,发展壮大清洁生产产业势在必行。要以发展的眼光和不断创新的姿态,不断挖掘清洁生产的内涵与外延,赋予清洁生产新的活力与生命力,是每一位清洁生产工作者的责任与使命和努力奋斗的方向!(作者:黄建平 广东省清洁生产协会会长 )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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