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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印发意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确保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

信息来源:中国环境报
2020-03-05 16:24:43

中国环境报记者张楠北京报道 生态环境部日前印发《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确保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以及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

  《意见》指出,要落实“两个100%”,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全国所有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和服务100%全覆盖,医疗废物、废水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100%全落实为主要目标,严格做到医疗废物废水应收尽收和应处尽处,全力做好疫情地区大气、地表水等环境质量监测,确保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稳步推进。

  根据《意见》,要建立“两个清单”,积极支持相关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制定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豁免部分项目环评手续办理,拓展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强化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制定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免除部分企业现场执法检查,充分利用遥感、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两个清单实行时间原则上截至2020年9月底,对行之有效、广泛认可的措施,可固化形成长效机制。

  同时,加大技术帮扶,协助企业解决治污难题。加强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管理,向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地区和疫情防控重点工作倾斜。采取差异化生态环境监管措施并实行动态调整,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意见》要求,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三个治污”,聚焦解决突出问题,以打赢蓝天保卫战为重中之重,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已经完成目标任务的,要巩固提升;尚未完成的要加强督导,确保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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