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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企业标准引领 促进全面质量提升——企业标准“领跑者”联盟在京成立

信息来源:
2019-09-02 17:27:39

导 读

为强化企业标准引领,树立行业标杆,促进全面质量提升,推动建立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分院联合相关行业协会、第三方评估机构、龙头企业等单位共同发起的企业标准“领跑者”联盟成立大会于2019年8月31日在京举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创新管理司副司长肖寒、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会长刘兆彬、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秘书长高伯海、企业标准“领跑者”联盟理事长马林聪、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分院院长林翎、企业标准“领跑者”联盟秘书长李清举以及企业标准“领跑者”联盟成员单位和媒体代表等近200人出席了本次成立会议。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创新管理司副司长肖寒

 

肖寒在会上指出,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创新。这项制度实施遵循“公开—排行—领跑”的思路开展,“公开”要基于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排行”是要将企业标准中的关键指标,涉及老百姓获得感的指标,进行排序形成排行榜;“领跑”就是在排行榜的基础上评选出领跑的企业标准。

 

其次,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是增加企业和消费者获得感的重要措施。从企业角度看,有什么样的标准就有什么样的质量,标准“领跑者”企业同样也是质量和行业的“领跑者”。从消费者角度看,标准是质量的硬承诺,“领跑者”标准就代表了“领跑者”质量。

 

此外,市场化机制是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运行良好的关键。企业标准联盟的成立正是建立市场化运作模式的大胆尝试。这个联盟成立后,一方面将成为第三方机构开展标准化咨询服务的平台,另一方面也将是企业展现高标准、高技术的平台。对于推广“领跑者”制度,广泛宣传排行榜和“领跑者”榜单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会长刘兆彬

 

刘兆彬指出,质量才是品牌最核心最重要的竞争力,提升质量、保证质量标准化是最为关键的。国务院提出让各有关方推动构建一个以标准引领,企业履责,政府监管为基础的新的管理体系,所以我们才会推出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企业标准“领跑者”联盟成立是非常重要且必要的,联盟本身就是落实国家质量强国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一个具体行动。未来联盟要充分发挥其服务引领作用,培养和培育出更多高质量高标准的标杆企业、灯塔企业、领跑企业。

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秘书长高伯海

 

会上,高伯海宣读了《关于成立企业标准“领跑者”联盟的请示》复函,组织审议了联盟《章程》,并主持选举了企业标准“领跑者”联盟名誉理事长、理事长、秘书长职务成员。


企业标准“领跑者”联盟理事长马林聪

 

马林聪在会上指出,联盟今后将开展的重点工作是应培育扶持具有创新能力的“领跑者”企业,推出企业信赖、消费者信任、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为第三方评估机构树立品牌。增强消费者对“领跑者”产品及企业的认知,推动“领跑者”标准成为决定市场消费选择的重要因素,提高领跑产品市场核心竞争力,推动“领跑者”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通过企业标准“领跑者”联盟平台联合各类媒体推广宣传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服务企业对高标准、高质量产品及品牌传播推广。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分院院长林翎

 

林翎在会上介绍了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及目前企业标准“领跑者”实施进展情况,向与会嘉宾演示了企业标准排行榜、领跑榜操作以及统一信息平台的使用。同时,公布了第一批企业标准排行榜。


企业标准“领跑者”传播工程正式启动

 

此外,会上还进行了企业标准“领跑者”联盟成立及企业标准“领跑者”联盟平台上线启动仪式,并公布了企业标准“领跑者”联盟 LOGO。同时,企业标准“领跑者”联盟联合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分院、新华网客户端、湖南卫视、中国国家品牌网作为主办单位,今日头条作为特邀传播平台共同发起了企业标准“领跑者”传播工程,将围绕传播工程的载体、第三方评估机构以及“领跑者”企业,形成官方的、有力的发声平台。通过权威发布、流量推广、集群出击、引导消费等举措扩大“领跑者”制度及“领跑者”企业及产品的市场认知。企业标准“领跑者”传播工程将守护制度,有秩序的引导符合渠道、理念要求的媒体加入进来,整合扩大传播工程的规模,让企业和消费者均受益。


企业标准“领跑者”联盟 LOGO

据悉,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是通过高水平标准引领,增加中高端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系列鼓励性政策。该制度以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为基础,通过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调动标准化技术机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平台型企业等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企业标准水平评估,确定企业标准“领跑者”,营造“生产看领跑、消费选领跑”的市场氛围,从而以标准领跑促进产品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引导市场资源逐步向“领跑者”企业倾斜。

 

2018年6月,经国务院同意,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的要求。为了落实《意见》目标与要求,扩大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认知度与影响力,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创新管理司、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各级领导的支持下,共同发起成立企业标准“领跑者”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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