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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设立“政府质量奖”!奖金500000元!

信息来源:
2020-03-27 09:07:07

3月26日,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马正勇主持召开市政府党组会议和常务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清远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同意我市设立“政府质量奖”。马正勇强调,各级有关部门要引导和激励各企业高度重视质量提升和品牌树立工作,切实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实力。

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论述和3月6日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马正勇强调,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更加坚定信心,扎实抓好“三农”工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重点抓好农民增收、推动农村产业发展,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短板,提升农村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要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坚持问题导向,统筹谋划各项重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同步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目标。

 

 
 

会议审议通过了《清远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同意我市设立“政府质量奖”,每两年评选一届,每届表彰单位不超过3家,每家获奖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奖励,不搞终身制,不够3家,可空缺。

 
 

 

马正勇强调, 要切实抓好“政府质量奖”评选,充分发挥其导向作用。各级有关部门要引导和激励企业重视质量提升和品牌树立工作,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实力。

 

会议原则同意将《清远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确定为《清远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规章制度计划》。马正勇强调,要扎实做好起草工作,确保将《清远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制定成为经得起时间和实践考验的地方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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