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粤市监质发〔2021〕100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市监质函〔2021〕366号)精神,请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积极申报第四届中国质量奖。并按《通知》要求于3月26日前将有意向的组织和个人名单(详见附件2、3)、4月30日之前将所有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5份、word电子版U盘2份)报送至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李锐,联系电话:3377324。
附件:
附件1.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带章.pdf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6日